兰州市燃气经营企业新增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班正式开班

作者:2019/12/14 10:52

  根据市住建局兰建字(2019)88号《关于做好燃气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12月13日上午9:00时,兰州市燃气经营企业新增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班在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报告厅正式开班。兰州市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共计150余人参加第一期学习培训。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成人与职业培训学院院长黄建华、兰州市燃气服务中心技术科科长赵占雄、兰州市燃气协会秘书长薛秀玲出席开班仪式,市住建局调研员杜建平做了重要讲话,开班仪式由许立太院长主持。


黄院长在致辞中首先对学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学院的基本情况,培训准备情况和师资配备情况,对学习培训提出了要求。要求学员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培训时间,服从教师管理,通过理论辅导,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燃气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以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并预祝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杜建平调研员从贯彻落实国家法律和本行业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落实我市燃气行业“放管服”工作的需要;国内安全生产形势下的警钟长鸣三个方面阐述了学习培训的重要性。并从端正学习态度;珍惜学习机会;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学习效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鼓励学员以求知、求学的认真态度,圆满完成本次培训学习任务。


赵占雄科长、薛秀玲秘书长、许立太院长分别就学习培训的目的意义、注意事项提出了要求。

本次培训按照住建部《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大纲(试行)》进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燃气经营企业管理、通用知识和燃气专业知识等四个部分。还将进行实际操作讲解与练习和书面考试。培训对象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即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简称A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简称B类);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是指负责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事故抢险抢修的操作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简称C类)。

培训将采取集中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计划分3期进行,每期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30学时(五天)。由兰州市燃气协会和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培训结束后由市住建局、市燃气服务中心组织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市住建局核发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为了做好此次取证培训,前期经培训机构申报,兰州市燃气服务中心和兰州市燃气协会对申报的培训机构进行了调研和筛选,对未取证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汇总,精心准备,周密组织安排。经沟通协调,承办单位严格按照《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培训方案,安排培训师资,结合考试内容要求,强化理论辅导和实践能力培养,以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根据国务院《燃气管理条例》、《兰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组织这次员工取证培训工作。此次培训以提高燃气行业员工岗位理论知识和处理能力为目的,利用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油气储运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实训设施先进的优势,通过专家讲授辅导,全面提升兰州市燃气行业员工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通过集中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努力使学员成为兰州市燃气行业的行家里手,为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我市燃气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版权所有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 邮编:730060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238号 陇ICP备050037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