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宣贯暨燃气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在我校开班

作者:2019/10/29 10:45

10月22日上午,《兰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宣贯暨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在我校东校区综合服务中心石化厅举行了开班仪式。兰州市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10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兰州市燃气服务中心技术科科长赵占雄、兰州市燃气协会秘书长薛秀玲出席开班仪式。

黄建华首先对学员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培训的目的意义及培训内容,对学习培训提出了要求。要求学员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严格遵守培训时间,服从教师管理,通过理论辅导,了解相关制度,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以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并预祝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赵占雄、薛秀玲分别就《兰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学习及培训的目的意义、注意事项等提出了要求。

我校机械工程学院油气储运教研室主任贾如磊教授对《兰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的基本情况、条例的具体内容、各岗位的主要职责的规定、法律责任的规定等方面向培训班学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与宣讲。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建设厅所属的兰州市住建局、兰州燃气服务中心、昆仑燃气公司、兰州市燃气协会等单位从事燃气从业人员共计600多人参加培训,计划分5批次进行,每期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2天15学时,对象为2016年取得由省住建厅核发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人员和C类(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

此次培训在成人与职业培训学院前期的精心准备和沟通协调下,在学校院办、机械分院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开班。为做好此次继续教育培训,前期,我校成职学院积极沟通和申报,兰州市燃气服务中心和兰州市燃气协会对申报的培训机构进行调研和筛选,最终确定由我校承办。我校成人与职业培训学院严格按照《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培训方案,聘请培训师资,结合考试内容要求,强化理论辅导和实践能力培养,以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通过《兰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宣贯和企业员工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我市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学法、懂法,执法意识,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推动我市燃气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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